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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監造與施工計畫製作實務應用


 課程時間及梯次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第四梯次
2026/07/08 ~ 2026/07/10
( 09:00-16:00 三 四 五)

課程介紹:

目前公共工程對於品質計畫之內容有嚴謹之規定,其章節及架構均有一定之製作綱要、編訂定及執行過程,若未能依據規定辦理,將面臨罰款及評比等級不佳等問題。
如何習得製作出能符合工程實務需求之品質計畫、監造計畫及執行所需之必要工具,使有效進行工程執行掌控,為本課程之內容及目的。
品質計畫之製作,需依監造單位訂定之監造計畫配合訂定於品質計畫及分項施工計畫內,因此廠商對於監造計畫之內容亦須有一定之瞭解,方知如何將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及分項施工計畫融為一體,而達計畫製作之目的。
依工程會「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機關辦理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訂定廠商應提報品質計畫,另機關應視工程需要,指派具工程相關學經歷之適當人員或委託適當機構負責監造,工程金額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監造單位應提報監造計畫。
課程旨在協助達一定金額工程監造人員及施工品管人員能完整審查及撰寫品質計畫、監造計畫,另協助工程金額150萬元以上之工程單位內無設置品管人員亦能依規定完整撰寫品質計畫、監造計畫,並有效執行。

課程大綱:

(一)公共工程管理相關法規概要、計畫製作綱要規定及製作分析
(二)品質計畫製作規定、製作分析及實例說明演練
(三)監造計畫製作規定、製作分析及實例說明演練
(四)品質計畫、監造計畫及分項施工計畫之關係及實例說明

目標:

習得製作出能符合工程實務需求之品質計畫、監造計畫及執行所需之必要工具,使有效進行工程執行掌控,為本課程之內容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