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課程問題
Q1、上課地點在哪裡?
A1、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台中市西屯區工業38路189號 (點選打開 Google Map) ,實際上課地點請以收到課程通知公告為準。若上課地點異動,另於課前以 Email 或簡訊通知。
Q2、課程異動通知方式?
A2、 課程如遇特殊天候因素影響,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發佈之訊息為主。若上課所在地停止上班時則停課, 後續補課由各課程承辦人另行通知或請來電洽詢。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本中心保有彈性調整的權利, 並以 Email、電話等方式發送停課、調課通知。
Q3、如何得知課程是否確定開課?
A3、 開課前 3-5 天寄發課程通知並公告在 本中心教育訓練網 ,若遲至上課前 3 天還尚未收到,請來電洽詢。
Q4、若因有事無法親自前去上課,是否可以由他人代替上課?
A4、 請於課程前 3 天事先以電子郵件告知課程承辦人(mail: *****@cpc.org.tw),即可更換上課學員, 課程的受訓證明、結業證書 or 合格證書是頒發給實際參與上課之學員。
Q5、上課時可以錄音或錄影嗎?是否提供講義電子檔?
A5、 為尊重講師設計課程之智慧財產權,學員上課期間, 請勿進行錄音或錄影, 課程講義因涉及講師授權關係每人僅提供一份紙本講義。
視訊課程完成繳費後,最晚課前一天提供講義, 敬請留意信件或電話通知。
Q6、如何取得受訓證明、結業證書與合格證書?
- 6-1 一般 30小時以下 課程, 出席時數達課程 總時數三分之二者, 核發受訓證明。
- 6-2 一般 30小時以上(含30小時) 課程(無測驗), 出席時數達課程 總時數五分之四者, 核發結業證書。
- 6-3 一般 30小時以上 課程, 課程內規劃 有評量或專題發表,經由授課教師評估合格, 且出席時數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四者 , 核發合格證書。
- 6-4 然未通過評量或專題發表,但出席時數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四者,僅核發受訓證明。
- 6-5 依據上述規定,若課程出席時數不符規定者, 將不核發受訓證明、結業證書 or 合格證書。
- 6-6 職訓營建消安等相關證明, 另依主管機關規定出席時數辦理。
會員
Q、如何成為中國生產力中心會員?
A、 您可以選擇加入商城會員。
- 商城會員為個人會員,登錄會員後(不限本人報名,可為他人報名)享商城會員價,報名輸入學員身分證字號可累積紀錄學習歷程。
付、退款
Q1、報名完成如何付款?
A1、 確定開班後,再進行繳費,並請於開課日前 3 天完成繳款。
- 劃撥: 郵局劃撥單通訊欄請註明「課程名稱、上課日、參訓學員」
【收款戶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
【收款帳號:0240690-1】
- 銀行匯款: 請務必註明匯款人資料以便沖帳
【解款行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 分行代號:0170044】
【收款帳號:004-09-03563-9】
【收款帳戶: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
- ATM 轉帳: 請務必註明匯款人資料以便沖帳
【解款行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總行代號:017】
【收款帳號:004-09-03563-9】
- 現場繳款:
週一~週五(平日)09:00~20:00
週六~週日(假日)09:00~16:00
假日繳費請於上班日先行告知
匯款、ATM轉帳:匯轉款項後,惠請傳真或 Email 匯款證明,通知訓練承辦人並附註「課程名稱、上課日、參訓學員」
發票
Q1、發票開立的型式?
A1、 提供兩種選擇:
- 無統一編號_個人發票(B2C):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或存入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
- 有統一編號_公司發票(B2B):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提供B2B電子憑證。
Q2、發票不慎遺失如何處理?
A2、 依發票類型分為:
- 個人發票(B2C):請來信或來電與我們聯繫,本中心將協助確認是否可提供相關購買證明。因發票涉及兌獎及稅務規定,遺失後原則上無法直接重新開立;如屬退費、折讓或發票資料更正情形,將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 公司發票(B2B):可由 貴公司會計連線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自行下載、列印。
Q3、發票開立後,是否能重開修改?
A3、 發票品名將依訂單的課程名稱開立, 相關內容如有問題請於收到發票當月底前來信或來電洽詢處理。
請假
Q、請假規定
A、 如需請假者,請來電 (04)2350-5038 或 E-mail (mail:*****@cpc.org.tw) 通知課程承辦, 若因請假超過規定時數而未達出席時數者, 將不核發受訓證明、結業證書或合格證書。
職訓營建消安等相關請假規定,另依主管機關規定出席時數辦理。
視訊
Q、是否提供視訊課程?
- 依照官網課程公告若標註實體+視訊同步直播課程,則有提供線上課程。
- 本中心視訊課程為直播課程採用 Teams 軟體, 上課前學員應先確保網路正常無礙, 並下載 Teams 軟體搭配電腦視訊設備使用, 課程無法重複觀看。
- 視訊課程完成繳費後,最晚課前一天提供講義,敬請留意信件或電話通知。
配合政府計畫(如:大/小人提、產投等)
- 課程須事先提報,無法任意取消或換課,相關規定請洽小人提聯繫窗口。
- 課程費用須由學員方先行繳付,完成課程後由本中心代為進行補助款申請。
- 課程費用僅提供發票影本無法申報,發票正本於本中心進行補助款申請時使用。
- 若有相關問題,請聯繫各訓練課程窗口。
配合政府政策,本中心不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教室外公共區域均有飲水機, 請上課時自行攜帶環保杯並協助配合餐盒分類回收, 對環境盡一份心力,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環保。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親愛的中國生產力中心朋友,您好: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本中心謹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 機關名稱: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 蒐集之特定目的: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078計畫、管制考核與其他研考管理及090消費者、 客戶管理與服務、109教育或訓練行政、 110產學合作、181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業務。
- 個人資料之類別:一 辨識個人者(姓名、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遞地址、住址、通訊及戶籍地址、職稱、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電話、手機及電子信箱)、戶籍地址、通訊地址、任職單位及職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上述目的存續期間
- 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 對象:本中心、為執行上述目的範圍內所需往來或聯繫之單位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可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
- 若有上述需求,請與本中心聯絡人聯繫本中心客服專線 0800-022-088 詢問,於填妥當事人權利行使申請書後,本中心將依法進行回覆。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若未提供正確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提供您特定目的範圍內之相關服務,敬請知悉並諒解。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中心上述告知事項,並同意貴中心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謹啟
中華民國108年08月22日